网上银行转账转错人了怎么处理

 银行电子回单     |      04-20
  我们知道,现在网上交易比较频繁,不少人会选择网银进行转账。但是有的人一时大意,可能输错号码,那么,网银转账转错了怎么办呢今天,代办银行转账回执单公司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上银行转账转错人了怎么办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收款方银行如核实到您提供的账号和户名与该行系统不一致,将退回资金。因为只要账户名称(即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行信息有一项不符,就不会入账,但需提醒您,对于非我行(建设银行)原因造成的退汇,系统将无法返还手续费。
  如果恰好填错的账户上述三项都符合,转到别人账上了怎么办
  银行人士称,这种概率是非常小的,基本上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实在碰巧发生时,要及时和开户行以及收款行联系进行相应处理。
  总的来说,不管你是哪家银行的网银进行网上转账,如果转错人了。只有对方的姓名与账号相符,开户行也正确才可以转账成功。您当时转出的那一刻并不是钱就马上进入对方的账户,是需要银行系统的一个信息审核。
  更多的具体做法可以在转账后发现转错的那一刻立即拨打相关银行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并注意保留着您转账的回执单或者如果是网上转账的你可拷屏打印出来作为凭证。以便日后更好地维权。
  侵占罪(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拾捡他人的遗忘物。
  (2)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其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到,如果其本身非法,如盗掘他人埋在坟墓中的财物,或明知他人将某物埋下而故意盗掘得到,就不是构成本罪,这时构成犯罪,也应以论处。
  (3)代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如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财物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合伙、抵押等而持有代为保管,但因职务或工作上的关系代为保管本单位的财物的,不属于本罪的代为保管。行为人如果将财物非法占有的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构成或。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治罪科刑。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旧还;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或者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还;或者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不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赔偿的等等,当然,行为人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的,等等,就不应以本罪论处。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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