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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被错抓14天 拘留所非人经历令人震惊
17岁少年被错抓14天:拘留所中受侮辱
17岁的少年龙清(化名)时常夜半惊醒,一个月前被拘留的那14天对他来说太可怕了,他不仅是被冤枉的,还被同样拘留在里面的其他人各种侮辱,阴影始终挥之不去……
站在记者面前,龙清强忍着眼眶中的泪水…今年2月23日下午,龙清和两名同学在柳州市区逛街,由于玩儿的时间比较晚,他们没回学校宿舍,而是在柳州谷埠街一家宾馆住下了。“晚上大约七八点钟,警察进来就把我抓走了,然后我问他们为什么抓我,他们没有说。”龙清说。
送人头!逃犯撞人8年后围观车祸现场被民警认出“因为三江警方把我儿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所以他们住宾馆时,柳州警方把我儿子抓走了。”龙民这样认为。
“后来,进了柳州当地的派出所,他们也没说为什么抓我,只是问我2018年8月24日干了什么。我就说自己白天在学校军训,晚上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烧烤,班上的同学都看到我在那儿。”龙清回忆,“那天晚上没有被打,但是转天早上,我就被同样拘留在里面的那些人打了,还被他们灌了冷水,太可怕了……”
逃犯自首请求先领证结婚 女友:我等你“在儿子被拘留的那些天里,冯老师和几名同学,先后赶到三江县独峒派出所自愿为我儿子作证。”龙民说,“但是,警方态度却并不积极,我们这些出面作证的人一共奔波了三次。第一次,我自己拿着学校提供的书面不在场证明给派出所,派出所说我是拿钱买的证明,要人来证明。第二次,我带着儿子的两名同学从柳州来到三江,派出所称两个学生未满18岁,不能作为不在场证明的证人。第三次,我带了儿子的班主任去派出所,民警让班主任签个名,留了电话,就让我们回去了,也没做笔录。”
直到3月9日,龙清才接到当地警方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上面称,三江县警方办理玉马村寻衅滋事案,经查明情况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终止对小龙的侦查。三江县看守所同时以不应对小龙追究刑事责任为由,给其出具《释放证明书》予以释放。
来源: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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