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到底发哪个?怎么发?
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1、定义不同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
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发放机构不同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
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前提不同
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不同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周期不一样,以北京为例,必须满足前9后12。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本质不一样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假期工资是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特别提醒:职工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个栗子:单位女职工A,每月生育津贴为6000元,而A员工的工资为6500元,工资高于津贴,其中的500元差额就需要用人单位补足发放给员工A;
职工B,每月生育津贴为6000元,而B员工的工资为5000元,超过工资部分的10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必须全额发放给员工B。
员工休产假期间,无论单位是先发工资,还是等员工休完产假回来发放生育津贴,具体视单位情况而定,但是无论哪种方式,单位不得克扣员工的生育津贴。
三、生育津贴的算法。
以北京为例:上一年度单位平均工资(北京市生育最低基数为5080)/30*产假天数即为生育津贴的总额。其中,基础产假天数为128天,难产+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宝宝+15天。
A员工正常缴纳生育险,于1月1日顺产一对双胞胎,A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6000,那么A员工的生育津贴就是:6000/30*(128+15)=28600。
B员工正常缴纳生育险,也于1月1日顺产一个男婴,B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5000,那么B员工的生育津贴就是:5080/30*128=21675。
四、生育津贴领取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以北京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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