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针对恒昌公司不实言论的严正声明
近期,有来源不明的信息在国内论坛、网站、微博等载体传播,该不实信息对我司的业务及名誉造成严重影响。针对上述违反金融和法律常识、不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传播,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1.恒昌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用户的安全和隐私,长期以来在提高用户的账户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
2.恒昌公司作为信息中介,不直接经手归集客户资金,不提供担保、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恒昌公司绝不纵容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已正式受理恒昌公司针对此行为的举报。意图发布或已发布恶意诽谤恒昌的个人及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或删除所传播的与事实相违背的内容,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4.恒昌公司现对已发布不实信息进行处理留存,并对相关个人及单位保留追诉的权利,以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
5.作为知名的P2P服务平台,恒昌一贯遵循行业道德、诚信客观原则及公平竞争原则,积极推动及维护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恒昌公司衷心感谢广大客户及社会各界一直以来给予恒昌的支持与厚爱!恒昌公司将继续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财富管理及借款咨询服务。
参考法条:
1.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
以上诽谤我公司的信息已经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我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受案回执单:
(备注:基于公安机关案件侦破需要,《受案回执》中将侦查机关、案号等敏感信息隐去)
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