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汇款回执单据     |      03-30
例:ABC公司股东2004年5月1日签署协议筹办一家加工企业,2004年9月开始建厂,同年11月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005年9月1日部分厂房开始使用,试生产产品并销售,但仍有部分厂房在建,而且已使用厂房与在建厂房是一个整体,属同一项工程。2006年4月厂房全部建造完毕,正式开始生产销售。从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发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共计600万元整。假设该企业未来所得税税率保持33%不变,每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公司采用递延法。
签署协议开始建厂取得法人营业执照部分厂房开始使用并试生产销售厂房全部建造完毕
并正式生产销售
1、ABC公司开办费的界定
根据上文论述可知,ABC公司筹建期是从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开办费用是在上述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共计600万元整
2、ABC公司开办费的会计摊销
按会计制度规定,ABC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当月需一次性摊销开办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600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600万元
3、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ABC股份有限公司开办费纳税调整台账设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开办费实际发生或扣除年度
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
会计摊销额60000000
税收扣除额3012012012012090
纳税调整额570-120-120-120-120-90
尚未扣除额570450330210900
①ABC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税务处理
2005年允许税前扣除额=600万元÷5年÷12个月×3个月(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为10、11、12月)=30(万元)。
2005年应调增应税所得额=600-30=570(万元)。
2005年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570×33%=188.1(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330万元
递延税款188.1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18.1万元
②ABC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9年度税务处理
每年应调减应税所得额=600÷5=120(万元)。
转回的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120×33%=39.6(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33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90.4万元
递延税款39.6万元
③ABC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税务处理
2010年应调减所得额=600万元÷5年÷12个月×9个月=90(万元)。
2010年转回的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90×33%=29.7(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33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00.3万元
递延税款29.7万元
综上所述,对开办费用的正确处理,关键是对筹建期和开办费用支出内容的正确界定。对费用内容应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正确归集。严禁将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费用和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计入开办费用。同时,在对开办费用的年度纳税调整中要正确调整时间性差异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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