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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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
(一)余额百分比法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和相应的坏账率估计出期末坏账准备账户应有的余额,它与调整前坏账准备账户已有的余额的差额,就是当期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二)账龄分析法
这是根据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通常而言,应收账款的账龄越长,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越大。为此,将企业的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进行分组,分别确定不同的计提百分比估算坏账损失,使坏账损失的计算结果更符合客观情况。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各账龄组应收账款余额×各账龄组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三)销货百分比法
这是根据企业销售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百分比按本企业以往实际发生的坏账与销售总额的关系结合生产经营与销售政策变动情况测定。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也可以按赊销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
采用销货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销售总额(或赊销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可以看出,采用销货百分比法,在决定各年度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时,并不需要考虑坏账准备账户上已有的余额。从利润表的观点看,由于这种方法主要是根据当期利润表上的销货收入数字来估计当期的坏账损失,因此坏账费用与销货收入能较好地配合,比较符合配比概念。但是由于计提坏账时没有考虑到坏账准备账户以往原有的余额,如果以往年度出现坏账损失估计错误的情况就不能自动更正,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净额也就不一定能正确的反映其变现价值。因此,采用销货百分比法还应该定期地评估坏账准备是否适当,及时做出调整,以便能更加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四)个别认定法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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