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ATM转账凭条漏洞诈骗1.5万余元

 柜台转账凭证     |      02-24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8日,被告人秦某到成都市武侯区某服装专卖店,以虚假的名字办理了4万元的充值卡业务,谎称购衣送人,并选购了价值人民币5876元的衣物。以为有大客户上门的店员,一边殷勤接待,一边连忙将衣物打包装袋。
  这时,秦某借口称自己的银行卡芯片损坏,无法在店里的pos机上刷卡付款。随后,她带领店员到银行ATM机前,熟练地进行了预先计划好的转账操作,并将未成功转账的打印凭条交给对方。由于没有办法立即查证,而且看到转账凭条上有吻合的账号,还有转账金额,店员以为付款已经成功,于是任其带走了衣物。
  记者了解到一个细节,自动柜员机打印出的转账凭条上,有一栏叫“响应码”,如果显示“15”,代表“业务未成功”。本案转账凭条上响应码一栏显示的是15,但店员并不清楚代码的意义,误认为转账已经成功。
  两次骗取服装店1.5万余元
  庭审中交代从事过金融行业
  事后,发现被骗的服装店,立即报了案。4月9日,被告人秦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拘留。8月13日,检察机关依法对秦某提起公诉。而早在2014年10月26日,她已用相同的方式骗取了另一家服装店价值人民币9977元的衣物。
  法庭上,秦某对两次诈骗服装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它银行的ATM机,我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她称,自己在从事金融行业的过程中,偶然发现了某银行ATM机在转账不成功的情况下仍然会打印转账凭条的特点。庭审结束后,秦某表露了自己的悔意,“只怪自己的贪欲和侥幸心理。”
  法官说法:
  涉案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提醒转账后务必要核实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秦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诈骗的部分衣物已被追回,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害人的损失,并且秦某之前无犯罪前科,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最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秦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该案承办法官特别提醒商家和广大市民,转账凭条只是作为一项参考,并非代表已经完成了转账操作。对于银行转账等行为,要特别谨慎。在金额未到账前,务必多加核实,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代开银行转账回执单公司【微信号:W8227888】提供银行转账凭条、手机银行电子回单、ATM转账小票等业务,覆盖北京、上海、南京、天津、深圳、广州、苏州、宁波、青岛、无锡、大连、南宁、武汉、郑州、成都、重庆、杭州、长沙、佛山、泉州、济南、合肥、南通、西安、福州、东莞、烟台、常州、徐州、温州、太原、沈阳、长春、厦门、南昌、珠海、海口、贵阳、昆明、兰州、银川、西宁、石家庄、哈尔滨、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城市.